村民办酒席,执法人员往菜中撒盐阻拦

事发贵州毕节,一农户在村里办流水席,没想到,几个挂着工作证的人员冲进来,拿着盐直接往做好的饭菜上面撒,毁坏这些做好的饭菜。有人表示:当地曾倡议,不允许滥办酒席。但这种做法真的符合正常行为吗?
据了解,贵州毕节一户村民当时正准备开席,几个挂着工作证的人员,拿着整包的盐给做好的饭菜上面撒,试图用这样的方式制止农户办酒席。
这一举动被村民拍下上传于到网络,引起各地网友一片愤怒。
要知道这些菜都已经烹饪完毕,里面已经有适量的盐,工作人员拿着拆开的盐一个劲的给做好的饭菜上面撒,足以让这些饭菜基本报废。
旁边还站着一个女性工作人员,满脸笑容的拿着盐挤过来,准备继续撒。那表情像个胜利者一样,似乎还玩的很高兴。
据了解,当地之前出台过政策,不允许农户滥办酒席,一旦发现,请大家互相举报。
但是这几个工作人员,这样的处理方式确实有点欠妥。
如果查证确实是滥办酒席,可以口头阻止,或者责令整改,批评教育都是可以的,再说严重点,哪怕罚款也是可以理解的。
但是,农户办酒席确实不容易,买菜花了不少钱,请厨师做好菜这都是成本。既然是辛辛苦苦做好的菜,这么撒盐,不仅毁坏了大量的菜品,还浪费了不少的盐,真的是“一举两得”,难道这不是浪费吗?
对于偏僻的农村来说,政策出炉其实也有不少村民不能无法及时响应政策可以理解。但这种粗暴的执法手段真的不符合人性化对待。
执法需要达到相应的社会效果,要让人民满意,社会效益良好,而不是为了执法而执法,最后闹的人人愤恨。
对于这样的做法,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认定呢?
1、毕节市确实有整治滥办酒席的规定,也确实纠正过,但这些大多都是疫情期间的规定。
《毕节市咸宁县关于整治滥办酒席的通告》规定:全县城乡居民婚丧嫁娶事宜,严格按照程序申报,凡未经申报、申报未获批准的酒席,一律视为滥办酒席。
从通告内容来看,只要是没有报备,没有获得批准的就被视为滥办酒席。
但是,随着疫情的结束,办理酒席报备的制度,很多地方也就随之取消了,农户即使没有报备,也应该批评教育为主,让大家明白这个规定。
2、退一步讲,即使农户办流水席违反了规定,那也要按规定处罚,不能随意毁坏饭菜。
《毕节市咸宁县关于整治滥办酒席的通告》规定中还明确提出,对于一般群众违规操办酒席或者接受违规酒席宴请的,由户籍所在地乡镇、村根据《村规民约》或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也就是说,农户办酒席有错,也需要按照村规民约来进行处理,相信没有哪个村规民约会提出毁坏酒席的规定。
《行政处罚法》第42条也规定: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法,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。
农户办酒席有错,执法人员也不能这么拿着公权力为所欲为吧,法律明确规定执法人员要文明执法,而不是随意毁坏农户的财物。
3、这几个工作人员的行为,还涉嫌违反犯罪。
这几个工作人员肆意毁坏这些饭菜,如果饭菜的价值达到刑事立案标准,他们恐怕要为此承担刑事责任。
司法解释明确规定,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,或者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的,就达到刑事立案标准。
这几个工作人员人数超过了3人,饭菜的价值还需要进一步评估,已经达到了刑事立案的标准。
按照《刑法》第275条规定:故意毁坏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所以,只要农户报警求助,认真追究,这些工作人员毁坏财物的行为足以构成刑事处罚,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的处罚是在所难免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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